农业农村部公布10个典型案例倡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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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令牌”。 12月16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倡导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鼓励种业自主创新。 2022年,新疆昌吉县奇台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三益实业有限公司举报,要求乌兰浩特丰智实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玉米自交系“THD28”进行种子生产。奇台县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程序,于2023年3月开始调查。调查发现,丰市市的一家公司侵入了490英亩的玉米种子生产地,收获了174吨种子。转化为商品种子后,商品价值161万元。奇台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冯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9万元及查获的侵权种子,并处产品货值9倍罚款合计1748万元。冯公司对此不服,向奇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申诉,但奇台县人民法院否认了这一要求。 2024年9月,奇台县农业农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月裁定执行完毕。h.甘肃省某实业公司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卢莫恒、张木明等人侵犯“利禾228”玉米品种权。 2023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卢某恒、张某民系共同犯罪。卢莫恒曾因非法经营罪受到刑事指控,但随后又再次违法。这是侵权情节严重的“重复侵权”,须支付133万元以上的惩罚性赔偿。但因某实业公司要求赔偿金额仅为50万元,仲裁庭判决两被告不违法,卢莫恒支付50万元,张木民承担连带责任14万余元。两被告均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一审适用的法律错误,但该裁定是正确的。本案中,由于原告没有明确惩罚性赔偿的主张,也没有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认为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本案涉嫌违法行为与随后作出的现行刑事判决中确认的犯罪行为同时发生。其他案件包括侵犯水稻品种“19香”权利行政执法案、侵犯水稻品种“南京9108”权利案件、伪造“叶香优9901”审定水稻品种权利行政执法案件、关于 t 的争议他侵犯了玉米品种“万诺2000”的权利。还披露了“大雨26”玉米品种权侵权纠纷案、“ZN3”玉米品种权声明无效审查案、“WH818”玉米品种权声明无效审查案、“瓦丰3号”小麦驳回请求审查案等。 (记者 韩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