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事业部将聚焦“科技保险”,为创新提供“保护伞”
人民日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赵竹青)3月2日,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科技保险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坚决支持先进科技自主自力更生的多种意见》,提出6至20条措施政策。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保险保障、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资金投资、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响应主要科学和针对国家面临的技术挑战,《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主要技术攻关的风险分配机制。在国家战略需求、潜在风险较高、风险分散不足的重大科技领域,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法治原则,建立专业化保险集团,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显着提高重点领域风险保障能力。 《意见》将鼓励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条款简单、价格合理、保险便捷、理赔方便的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保障能力。 《意见》明确,加强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发展,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文件提出,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机制,组织推广科技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科技保险纳入地方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制定科技保险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同时,强化风险防控责任,严厉查处金融资金诈骗、保险理赔诈骗、保险诈骗等行为,推动科技保险在法规范围内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