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活动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构建党政委组织指导、消防指导、部门协调、区市联动、群防群治等基层消防活动格局。一要加强属地领导。坚持党政共担、岗位双重责任、共同管理、失职追究,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健全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s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将火灾响应与扑救融为一体,因地制宜地引入装备站一体化的基层应急消防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完善隐患排查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强化综合监管。实行消防与消防一体化,强化基层消防监督检查,推动消防力量向城市、乡村拓展,协调调度多个基层单位支援检查排查。第三,必须加强行业管理。落实“三查三责”要求,鼓励事业单位、行业基地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我们将加强源头控制实行行政审批,不符合消防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开业经营。强化技术力量,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基层监管效能。四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单位自我管理,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组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对中高级设施、医院、学校等,要严格执行安全生活走廊、动火作业等防火要求,加强对火灾高危区域和场所的综合治理。五要加强社会共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强消防设施维护检查和消防安全评价,并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全国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防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切实帮扶。开展综合培训,推进短时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小型消防队等自防志愿救援单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消防活动,筑牢消防安全群众防线。 《意见》强调,要强化激励约束,深入推进基层减负,落实基层简易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火灾事故,使之取得实效。基层消防工作情况是奖惩基层干部的重要参考。
(编辑:富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