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造假八年,伊利清洁能源丑闻暴露资本市场多重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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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去年退市的伊利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称林宁五)因长期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债券等行为,被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罚款3.75亿元。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被罚款3.75亿元,这可能创下境内退市公司最高罚款纪录,引起资本市场和控股股东的关注。业内认为,伊利清洁能源事件再次印证了监管机构“退市不免、承担全部责任”的立场,但也暴露了个别上市公司治理混乱、相关审计机构可能存在重大过失、第三方配合等质疑。,甚至相互串通违规。受访专家建议,保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应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造假、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同时严格追究相关审计机构责任,配合造假等第三方“共谋者”。欺诈被重罚八年 据内蒙古监管部门调查,伊力洁能源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财务造假、关联担保、挪用资金、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等。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商业目的挪用亿利清洁能源资金,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亿利清洁能源被指控欺诈发行公司债券,并援引债券发行等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当年重大遗漏的信息。相关数据显示,亿利清洁能源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25亿元,虚增资产总额超过11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30亿元。亿利清洁能源旗下亿利集团财务公司的39.06亿元存款资金将划转至环路抢注的亿利集团。两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内蒙古证监会综合考虑违法金额、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对亿利清洁能源及其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对投资者和市场的影响以及有害后果。该公司及29名责任人被罚款3.75亿元。伊利清洁能源被罚款2.1亿元。对控股股东及“主犯”处以最高罚款。对七名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罚,并给予五年以上证券市场禁入。但记者了解到,这只是监管部门的初步行政处罚通知,最终的决定还要待伊利清洁能源出庭答辩后才会做出。事实上,伊利清洁能源造假案并非孤立事件。据相关媒体统计,2024年至2025年8月31日,证监会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并对其中46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记者发现,今年以来,已有10余家企业在主板上市。A股市场遭遇财务问题。造假公司因严重违规被罚款并强制退市。 5家企业被处以数亿元罚款。业内人士认为,伊利清洁能源事件等事件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严重违法行为追究的坚定立场,打破了部分公司退市等于豁免的幻想。尤其是“责任退市”、“不承担责任退市”已成为常态,正发挥着强大的震慑作用。伊利捷能造假之所以系统化、长期化地进行和隐藏,暴露出诸多漏洞和痼疾,包括公司内部治理失灵、审计机构监管不力、造假产业链失控等。虽然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也可以作为启发以便今后改进相关工作。 ——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崩溃,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监管证据显示,亿利集团“协调资金配置,控制亿利清洁能源及关联方的经营活动,直接参与”,“认定并组织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欺诈发行债券等行为”,同时,从总裁到其他高管的29名责任人,或故意或放任地“自上而下”,最终相互勾结,酿成犯罪后果。显而易见,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能,特别是未能对大股东建立有效的制衡,同时公司的财务、审计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其与其他部门缺乏独立性,内控协调完全崩溃,向上监管无从谈起。研究证据还反映出,亿利资源集团是一个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混乱。真正控制人是“一个字”,将上市公司亿利清洁能源视为集团业务扩张的“提款机”。 ——审计机构可能失职,成为财务造假的“同谋”。在历时八年的亿利清洁能源造假案中,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七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申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费用也从原2016年年报的170万元稳步上涨至2022年年报的242万元。虽然审计机构的担保义务是“有限”而非“绝对”,但其在伊利清洁能源的业绩该案并没有令大多数投资者满意。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把关人”,对于伊利清洁能源的资本化和带息债务双高,以及多年来为违法行为提供客观“合规证明”的交易所不断质疑等异常迹象,可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记者了解到,在调查伊利清洁能源事件的同时,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监控将显示他们是否勤奋和负责任。 ——第三方合作造假,形成黑灰产业链。通过对监管部门的采访,记者了解到,伊利清洁能源事件中的造假手段已经隐蔽且愈加复杂。从根源从交易,通过虚构的合同和伪造的文件,到设计资金流转与物流轨迹中的欺诈行为,存在着诸多关联。在某些情况下,欺诈行为涉及20多个环节,给监管调查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当今的财务舞弊已不再局限于会计账簿上的数字游戏,而是演变为涵盖整个业务和财务流程的系统性舞弊。产业链上下游众多第三方企业深度参与。这些第三方公司形成了专业的打假产业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分配打假任务。角色明确、流程严谨、行动高效。上市公司也合作打假。财务造假、舞弊问题,勒紧了制度的“笼子”,正在成为限制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这些案例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和市场公平。受访专家建议,要最大限度地扩大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范围,需要不断强化打假防伪体系的“笼子”,同时严厉打击中介机构造假行为,健全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构建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系统。 ——健全规范综合防治惩处机制,提高防治假冒工作质量和效率。 2024年6月,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综合惩治和防范金融舞弊工作的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此举旨在加强部际协调和中央地方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健全金融欺诈防控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实施专项措施,重点查处和查处一大批金融欺诈行为。这是一起严重财务欺诈案件的一部分。目前,有关部门和省市政府正在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通过部际联动、中央地方联动,综合惩治体系正在进一步强化。建议根据查处金融诈骗等案件暴露出的新问题、新特点,不断完善和细化综合惩治机制。 ——强化“综合监管”,倒逼企业合规发展。上述案件的查处,标志着金融诈骗现象已得到遏制。新形式并正在调查中。这反映出检查处罚的难度日益加大。监管部门应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科技监管水平,不断改进“穿透式”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非经营性资本占用的监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等,完善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公司治理的内生局限性。 ——中介机构“追溯责任”,既惩罚“有罪者”又惩罚“共犯”。监管机构表示,这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与上市公司相互勾结、串通实施造假。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严重污染了环境。市场生态系统,加大了检测、调查和处罚的难度。建议出台“一案两案查处”、并联报送审计评估机构等务实机制,严惩串通舞弊等违法案件,坚决出台暂停或禁止数据服务、吊销营业执照、禁止从业人员进入违反重大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等制度。同时,要运用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第三方造假者的追责,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构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等专家表示,有必要加强n 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制度。记者了解到,针对投资者建立了一系列补偿和救济机制,包括先行赔偿、支持诉讼、代位诉讼、适用法律的行政承诺等。但部分地区处置经验不足,下一步要推动更多案件落地,加大力度,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