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责任追究,划定不应逾越的红线,两部门联合发布了直播电商新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董明弼)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布了《直播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直播电子商务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直播健康发展。 《办法》重点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者和负责直播营销的服务机构四类主体,整合责任和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在整合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职责方面,《办法》结合具体规定结合直播电商活动场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系统规定了平台在身份验证注册、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经营者分级保密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理、风险识别与排除、交易信息存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将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者的责任与直播融为一体,《办法》包括信息公开、直播经营者和营销者真实信息核实、直播间互动内容实时管理、主动性等内容。明确了直播间运营商的义务,包括合规审查和引入明确的价格标签,划定红线,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销售、提供虚假宣传、商业诽谤或者违法产品。或服务。 《办法》中,为了强化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的责任,直播营销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操作,并规定在与直播间经营者商业合作、直播产品选型等方面遵守必要的核查义务。在完善监管机制方面,《办法》规定,从合作监管角度,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的协作,建立举报通报、信息共享、会商协商等工作机制。两个部门之间的判断力将得到建立和完善。 《办法》明确了相关主体从事直播电商活动违法行为的管辖原则,以便利案件查处。 《办法》从优化监管方式的角度,明确了对相关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制裁的方式,详细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约谈的具体情况。
(编辑:朱晓倩)